小偷疑嫌重将盗得保险箱扔河里 不知内藏巨款

2014年09月04日14:51  钱江晚报 收藏本文

  温岭松门是水产大镇,王老板在这里做水产生意,已经10多年了。

  因为做的是批发,每天生意往来,都是大额现金。嫌每天跑银行太麻烦,王老板买了一个保险箱,平日进进出出的现金,都放在保险箱内。这么多年来,从未出过事。

  9月2日凌晨,王老板在码头收完货回到仓库,感觉有谁进来过。一检查,差点当场瘫倒:一直放在办公桌上的保险箱,不见了!里面装了253万元现金,以及800多万元的欠条等票据。

  接警后,民警很快赶到现场。有个小工发现了情况,仓库里平时用来运货的人力三轮车不见了。

  一个保险箱加上200多万元现金,少说也有上百斤。民警推测,小偷盗得保险箱后,可能觉得太沉,所以就顺手用三轮车运走了。从作案时间上来看,小偷应该没跑多远。

  大家分头追到外面,没跑几百米远,就看见那辆三轮车被扔在路边。可是,保险箱呢?难道小偷将保险箱扛着走了?

  一夜找下来,也没新的发现,直到天放亮,大家在附近的一条小河里,竟然发现了丢失的保险箱。原来,早晨海水退潮,小河的河床就露了出来。

  王老板又喜又惊,赶紧把保险箱打开,他终于松了一口气。里面的东西未被动过,现金、票据一样不少,只是都被水泡过,湿透了。

  这事被网友发到网上,立即引来了围观。

  有人说:这个失主太幸运,可以去买彩票了。也有人说,可能是小偷觉得带着保险箱,被抓到的风险太大,再说也打不开,就随手扔在了河里。还有网友评论,这个小偷要是知道自己扔了这么多钱,会哭晕过去吧?

  大家纠结的,还有一个问题:在这起案件中,小偷中途将赃物扔掉,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?

  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飞说:“类似的案子,我以前还真没听说过。我认为,即使小偷没有拿走保险箱,但他的盗窃已成事实,253万元这个金额,仍然会被用来作为最后量刑的依据。”

  按照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,便算数额特别巨大,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。

  本报通讯员 赵云

  本报驻台州记者 陈栋

文章关键词: 保险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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